2019湖南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9年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2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 5月 3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 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5)招聘岗位所要求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同时提供单位工作证明、聘用(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 31日上午9:00至6月10日下午6:00。
3.报名地点。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4楼组织人事科办公室报名。(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飞天山镇,市内到城际大巴站乘800路公交车可达)
4.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6 月 13日至6月14日。领取准考证地点: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4楼组织人事科办公室。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市理工学校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5)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 6月11日 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笔试科目均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与本岗位《专业知识》(占80%)(合成一套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9年 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2018年6月下旬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之后出现招聘计划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教和实际操作;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另行公布。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试教和实际操作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
面试总成绩=试教成绩×50%+实际操作成绩×50%;
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等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应在郴州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9年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128992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人事科, 0735-212861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5-2871958。
七、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2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 5月 3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 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5)招聘岗位所要求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同时提供单位工作证明、聘用(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 31日上午9:00至6月10日下午6:00。
3.报名地点。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4楼组织人事科办公室报名。(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飞天山镇,市内到城际大巴站乘800路公交车可达)
4.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6 月 13日至6月14日。领取准考证地点: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4楼组织人事科办公室。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市理工学校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5)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 6月11日 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笔试科目均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与本岗位《专业知识》(占80%)(合成一套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9年 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2018年6月下旬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之后出现招聘计划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教和实际操作;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另行公布。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试教和实际操作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
面试总成绩=试教成绩×50%+实际操作成绩×50%;
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等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应在郴州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9年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128992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人事科, 0735-212861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5-2871958。
七、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湖南教师招聘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1546217367@qq.com
填报求职意向
加入考生群
扫一扫填写求职意向
扫码填写湖南教师求职意向,为您带来湖南教师岗位推送,填写完成可进入小程序便捷获取更多优质岗位!
扫一扫加入考生交流群
扫码加入湖南教师招聘考生交流群,一起交流学习获取招考信息,快扫码进群吧!
- 湖南教师招聘:2023年常... 2023-03-20
- 湖南教师招聘考试:2023... 2023-03-20
- 湖南教师招聘考试:2023... 2023-03-20
- 湖南教师招聘考试:2023... 2023-03-15
- 教师招聘:2023年湖北省... 2023-03-14
- 湖南教师招聘考试:2023... 2023-03-14
- 湖南教师招聘考试:2023... 2023-03-14